根據地塊調查結果共篩選出3種污染物分別為總鉻、六價鉻、砷超篩選值倍數為20.4、13.2、0.9倍。因本地塊土壤中關注污染物只有重金屬,所以對人體的暴露途徑只有經口攝入土壤、皮膚接觸土壤、吸入土壤顆粒物。通過對污染物的致癌性判斷本地塊存在致癌污染物2種六價鉻和砷,存在非致癌污染物3種六價鉻、砷和總鉻。通過致癌風險計算各暴露途徑的致癌風險六價鉻的綜合風險9.03E-05、砷的綜合風險1.03E-04,致癌污染物六價鉻和砷對人體的致癌風險均超過風險可接受水平。本地塊共篩選出3種非致癌風險污染物總鉻、六價鉻和砷,通過非致癌風險計算各暴露途徑的非致癌風險六價鉻的最大綜合風險1.05E+00、砷的最大綜合風險9.06E+00,總鉻的綜合風險為2.16E-01,六價鉻和砷對人體的非致癌風險超過風險可接受水平,總鉻對人體的非致癌風險未超過風險可接受水平。
地下水關注污染物的致癌風險和非致癌風險均屬于人體可接受水平。
綜合考慮場地健康風險管理的要求及國家有關標準中規定的限值,污染物六價鉻、總鉻和砷的清理目標值分別為3.0mg/kg、5000mg/kg和20mg/kg,后期修復可根據國家,省標準進行調整,本地塊需要進行清理修復的污染物分別為六價鉻、總鉻和砷。根據環境調查檢測和健康風險評估的結果,場地地下水無關注污染物對人體健康存在風險,但基于保護地下水環境質量的原則,以及考慮到后期土壤修復開挖過程可能存在土壤混合淋溶等情況,建議對場地土壤修復范圍內的基坑水進行同步檢測,若檢出結果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V類標準需要開展同步的修復及后續處理,具體執行標準需根據治理修復施工方案或環評批復等相關環境管理的要求確定。本地塊修復目標值由修復技術方案通過技術比選進行確定,具體執行標準需根據治理修復施工方案及環評批復等相關環境管理的要求確定。